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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和注销常见的五大问题
13011 2022-01-12
公司的注销方式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简易注销,另一种是一般注销(普通注销)。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不能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和注销常见的五大问题吧。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常见五大问题
1、印花税
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印花税虽然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税种,但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离不开它。
注销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否则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坑,有些公司注销的时候才发现,有借款没有处理。
根据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以借款的名义拿走了100万,那么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100*20%=20万元!
3、账面存货
账面存货一定要交税!
举个例子: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商贸批发行业,2020年年底,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
但是账面还有5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70万元。税务上怎么处理呢?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4、账面库存大于实际
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处理?
通常,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货物去哪儿了呢?肯定是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
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5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
5、库存坏了
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公司仓库的200万元(含税)食品因管理不善,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
虽然账面上这200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以上就是小编对不能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和注销常见的五大问题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