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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申报比对新规上线 三点变化需特别注意
常州国税 8909 2018-04-19
2018年5月1日起,新的比对规则将上线啦!新规则对企业会计的财税水平有非常高的要求,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处填写错误造成比对不符,可能直接打入异常,而税控设备将被锁!
具体比对规则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
执行时间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顶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
1、一般纳税人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解读1:使用商品编码600“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开具的发票,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只能开具普票,不得开具专票,无需申报纳税,不纳入票表比对。目前不征税发票有以下12种情形可以开具:
解读2: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开票收入”栏任意填写负数,从而产生“暴力虚开”的违法行为,因此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对这一缺陷进行了相应修正。本条比对规则实施后,未开票收入如填报负数,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专设申报异常处理岗对异常比对结果进行核实,核实无问题后才能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2、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解读:以往纳税人用进项税额“负数”转出来增加进项,调减或少交税款,本次新规出台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如小于零,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接受核实,经核实无问题后才能解锁,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3、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解读1:即征即退若未做资格备案,“即征即退”栏次为暗项,纳税人无法填报。
解读2: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外,享受其他增值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如“未备案,先申报享受”,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尽管对于此类比对异常信息,税务机关会直接进行解锁,但往返税务机关和税控锁死导致无法开票会给纳税人经营带来不便,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免税之前先办理备案手续。
在申报比对过程中,一旦比对结果不符,税局就会远程上锁企业金税盘或税控盘,企业财务将无法运行,也开不了发票。除优惠资格未备案导致比对异常情况下税局会直接解锁外,税局异常处理岗人员会与企业联系,核实导致不符的缘由。若核实后认为不能解除异常,税控盘仍然被锁,并由税源管理部门做下一步核实处理。核实后发现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等行为,并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符合稽查立案的,该比对异常将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并做相应处罚后可解除异常的,税局会对企业税控盘进行解锁。如此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重,申报比对标准也不可谓不严,这对于大量经营管理尚不成熟的企业来说,更易被比对出异常导致锁盘,因此广大纳税人此后在开票和申报环节需特别加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