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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商标数字证书发放规则
工商总局商标局 9832 2018-02-01
昨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商标数字证书发放规则进行调整,这项举措将进一步满足广大商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使用需求。
《公告》中,商标数字证书发放规则进行三方面调整:
一、简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手续
取消纸质申请材料。2月1日起,已提交数字证书申请的代理机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用户注册申请后,审核通过后即发商标数字证书。
证书申请与新代理备案合并。3月1日起,新的商标代理机构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可同步勾选制发商标数字证书,无需再单独提交用户注册申请。
二、缩短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
3月1日起,按周制作、发放新申请的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周期为1至2个月。
三、增加发放商标数字证书数量
3月1日起,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多个数字证书流程同《商标网上申请指南》5.1“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数字证书流程”。